关于开展2022年度湘潭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通知全文如下:
全市各联络处,各会员单位:
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,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,服务经济发展, 根据湖南省地方标准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规范》(DB43/T 1972-2020)和《湘潭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管理办法》 要求,现将开展2022年度湘潭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全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,有固定办公场所,组织架构健全,且已经营满两年;
(二)未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或“严重违法企业名录”;
(三)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B级及以上(含B级);
(四)无串通招投标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;
(五)无非法用工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况;
(六)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;
(七)未被银行、证券、保险等机构及其主管机关、其他行政机关纳入“失信名单”、“禁止准入”等负面评价情形;
(八)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、合同签订授权委托、签订审批程序完善;
(九)按约履行合同义务,无恶意违约行为;
(十)履行社会责任,取得相关社会荣誉;
(十一)为湘潭市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。
二、 申报材料
(一)2022年度湘潭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(见附件);
(二)申报承诺书;
(三)营业执照副本、相关经营资质证书、荣誉证书;
(四)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;
(五)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报告;
(六)企业信用(合同)管理制度;
(七)社保缴纳证明。
三、 申报网址
申报企业登录湘潭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官网(网址://www.820510.com/ ), 点击“守信企业申报”进行申报(系统2023年2月1日开放)。
四、 时间安排
(一)在线申报(2月1日-3月1 日)。 申报企业登录湘潭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官网- “守信企业申报”,填报20224年度湘潭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内容, 各联络处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。
(二)函询查询(3月2日-3月24日)。湘潭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对申报企业进行网上资料复核,通过市发改委网站、信息评价 软件对申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,向市场监管、发改、工信、税务、应急、人社、住建、生态环境 等部门进行函询。 同时参照《湖南省守合同重信 用企业信用修复指南》协助企业做好信用修复相关工作,必要时开展现场复核。
(三)评审公示公告(3月25日-4月17日)。湘潭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对申报企业函询、查询结果汇总,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 评审,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由湘潭市企业信用促进会进行公示,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,发放证书、牌匾并在官网和相 关媒体平台进行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五、 有关要求
(一)加强随机抽查。按照要求,湘潭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抽查。提供虛假材料的, 取消当年评价资格。
(二)强化动态监管。湘潭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对守信企业实行动态监管,开展守信企业的抽查、建立社会公众举报、 异议和投诉通道。经核实举报、投诉属实的,撤回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牌匾和证书并公告。未公示而冒充公示企业的, 依法追究责任,企业存续期内不得参加湘潭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活。
联 系 人:李娟联系
电话:55882620
附件:
通知原文: